许昌市举办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暨《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传贯彻培训班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7-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更好的推动我市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工作,保障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健康发展,7月6日上午,由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许昌市红十字会主办,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承办的2023年许昌市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暨《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传贯彻培训班在许昌召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张晓辉、医疗应急办主任朱恪岩,许昌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崔献勇、赈济救护部部长周晓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学博士、肾移植科主任丰贵文等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同志和应急办负责人、红十字会全体专职人员;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管负责同志和医政科长,急诊、神经内科、神经外科、ICU科(室)、PICU(儿童重症)、NICU(新生儿重症)、EICU(急诊重症)主任、护士长以及市人体器官捐献信息员参加会议。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崔献勇向会议致辞,并对如何实现器官捐献与移植质量的双提升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转观念,增强工作责任感;二是求突破,健全工作新机制;三是抓服务,提升社会认可度;四是强宣传,广泛传颂感人事迹。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晓辉简要介绍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现状,为更好的推进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张晓辉提出: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规范捐献流程,积极动员潜在捐献者实现捐献;三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动员,要在在全市树立“捐献器官是延续自己生命,挽救他人生命的大爱之举”的风尚。

随后,丰贵文和周晓林分别就《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进行深度解读,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PICU副主任医师霍玉峰和许昌市中心医院ICU葛凯杰主任分别以《潜在供体的识别和维护》和《人体器官捐献沟通技巧》为题进行授课。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授课内容丰富、实操性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紧紧围绕自身工作职责,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和上级有关人体器官获取标准流程和技术规范,为挽救垂危生命、促进医疗科研事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截至目前,我市已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20182人,成功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组织)185例,位居全省前列,连续多年荣获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