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建设和卫生健康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提高法治理念,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列为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举办红旗渠党性教育培训班,开展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并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观看视频辅导课程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起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2024年党组中心组学法6次,党组会议学法7次,其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并组织开展集体研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本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卫生健康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推进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工作大局同部署同落实。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安排法治建设重点工作6次,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精简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每年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修订完善《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为有序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治外脑"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重要合同起草等法律事务中,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2024年累计提供法律服务50多次。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在委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决定公示专栏,提高执法透明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承担的市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医疗服务等信息及时、主动进行公开公示。今年以来,通过委官方网站、健康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70余篇。进一步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本年度,共承办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54件,满意率达到100%。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书记市长信箱等渠道作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有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共接到总投诉量652件次,均依法分类办理。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智能秒批”,实现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全流程线上办理,推行证照到期主动提醒、容缺容错受理服务,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坚持“分类管理、依法治理”的工作原则,按照《许昌市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实施方案》,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类别,对辖区用人单位实施“分层抽样”随机抽查,对全市399家用人单位实施差异化监督执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分类管理后,极大提高了监管效能。积极开展涉医疗美容经营活动跨部门综合监管,以“互联网+监管”事项为基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对全市62家医疗美容机构和146家生活美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并联合市公安局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依法处理。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推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做好行政执法“双公示”工作,2024年在许昌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上传行政许可信息973条、行政处罚信息22条。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可追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审核通过,由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对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的16起行政处罚案件均进行了法律审核,确保行政处罚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五)医疗应急能力持续提升。全市11家三级医院全部完成入院安防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建成9支紧急医学救援队、5支专业应急救援队,并纳入全国应急医学救援队伍网络;建成8支基层传染病应急小分队,高质量开展2024年铸盾疫情防控应急演练,锻炼磨合队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力做好冬春季应急无偿献血,招募应急无偿献血者5000余人次,有力保障了全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三、提升执法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制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等法治培训8次。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按时参加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班,参训率达到100%,学习完成率和考试通过率均达到100%。积极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年度审验工作,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和年审法律知识考试。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贯彻落实《许昌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抓手,以医疗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日常监督检查为基础,高质量开展卫生健康执法工作。2024年完成国家、省监督抽查任务1492件,双抽任务完成率99.73%,完结率100%,立案查处各类卫生违法行为481起,罚款320.56万元。
(三)扎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积极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一名同志在全省卫生健康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实战教学选拔赛中荣获三等奖。加强行政指导和调解,认真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制度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的2024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中,许昌市卫生健康委推荐的3件行政指导案卷入选优秀案卷、1个案例被评为典型案例。推行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机制,共梳理出提醒服务事项6项,纳入证照信息6477条,累计发送提醒信息1364条。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通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预防接种工作专项指导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整顿医疗市场秩序等专项监督检查,对打击医疗违法行为,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加大公共场所监管力度,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对辖区内正在营业的13家游泳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游泳场所经营行为。
四、强化普法宣传,推进“八五”普法落细落实
(一)统筹谋划普法工作。印发《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守法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普法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本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各类培训内容。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并公示了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本年度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18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结合宪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依托“世界肝炎日”“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等卫生宣传日,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显示屏、宣传栏、条幅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6余次。积极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参加省卫生健康委“改革和法治——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征文活动,我市8篇文稿获奖,许昌市卫生健康委获组织奖。
(三)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开展专题讲座,8月21日下午,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主办,许昌市卫生健康委、许昌市中心医院承办的“健康河南法治行”送法进医院公益活动在许昌举行。落实以案释法工作要求,组织转发“法润许昌”以案释法视频,并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结合案例制作动漫微视频《严格病历保密 保护患者隐私》,被“法润许昌”公众号发布。
2024年,我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理论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尽管定期组织法治理论学习,但是碎片化学习多,学习内容往往较为零散,缺乏系统性和深度,学法主动性、能动性有待提高。二是监督执法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疾控体系改革后,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领域更宽、覆盖面更广,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更多、专业性更强,对执法人员综合水平要求更高。但由于执法人员流失、年龄结构不合理等因素导致执法队伍缺乏活力,面对新形势下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的新要求、新任务,部分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不足。三是法治宣传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力。虽然广泛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仍有待加大力度。当前,我们的宣传方式和手段相对单一,主要依赖传统的宣传栏、宣传册等,导致群众参与度不高。
下一步,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将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努力开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一是提高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结合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卫生健康各项重点工作。二是坚持能力提升,提高监督执法效能。以疾控体系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新时代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人才队伍配置和培训,依法履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职责,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三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工作与卫健行业特点有机结合,多措并举,形成合力,促进法治文化与医疗行业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努力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