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公示(2015004)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将经市卫生局审核,现将拟批准变更医疗机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许昌市卫生局中医科,联系电话:2663363,传真:2663363。
2015年8月26日
医疗机构变更事项
项 目 |
原核准登记事项 |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
名 称 |
鄢陵县中心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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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许昌市鄢陵县安陵镇东大街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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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苏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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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 |
全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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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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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质 |
非营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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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 |
门诊、急诊、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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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资本) |
合 计:17427.52万元 |
合 计: 万 |
固定资金:3005.41万元 |
固定资金: 万 | |
流动资金:14422.11万元 |
流动资金: 万 | |
诊疗科目 |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传染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
疼痛科 |
床位(牙椅) |
床位: 24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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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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