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经许昌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初步认定通过2016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许昌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联系电话:2663363,传真:2663363。
2016年2月22日
2016年度校验合格医疗机构名单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地址 机构 级别、类别 法定代表人 服务对象 经营性质 床位(牙椅) 诊疗科目 所有制形式 主管单位 许昌市东城区紫云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许昌市东城区紫云路 社区卫生服务站 王磊 社会 非营利性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私人 东城区卫生局 许昌春海医院 许昌市东城区学府街东段 一级综合医院 陈春海 社会 非营利性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女保健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私人 东城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