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许昌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2626318,传真:2128001。
1、设置单位(人):马付魁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二级综合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许昌龙耀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襄城县产业集聚区襄业路与紫云路交叉口
5、拟设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20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 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急诊科、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疼痛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手术室、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血库、理疗科、消毒供应中心、病案室、ICU
9、拟设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10、拟设医疗机构符合许昌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许昌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