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经卫生计生委审核,现对许昌经济开发区健康中医门诊部校验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科,联系电话:0374-6066326,传真:0374-6066326。
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地址 |
机构级别、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服务对象 |
经营性质 |
床位(牙椅) |
诊疗 科目 |
所有制形式 |
主管单位 |
许昌经济开发区健康中医门诊部 |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大道屯北段 |
门诊部 |
董星星 |
社会 |
营利性 |
|
医学检验科/中医科;内科专业;儿科专业;针灸科专业**** |
私人 |
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