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将经市卫生局审核,现将拟批准变更医疗机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许昌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6066302。
2017年6月28日
医疗机构变更事项
项 目 | 原核准登记事项 |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
名 称 | 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 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
地 址 | 许昌市光明路22号 | 许昌市光明路22号 前进路43号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张秀珍 | 张秀珍 |
所有制形式 | 全民 | 全民 |
服务对象 | 社会 | 社会 |
经营性质 | 非营利性 | 非营利性 |
服务方式 | 门诊、住院 | 门诊、住院 |
注册资金(资本) | 合计:3234.4万 | 合计:3234.4万 |
固定资金:1694.3 万 | 固定资金:1694.3 万 | |
流动资金1630.1 万 | 流动资金1630.1 万 | |
诊疗科目 |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
床位 | 90 | 90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