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核,现将拟批准变更医疗机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许昌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6066302。
2017年8月21日
项 目 |
原核准登记事项 |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
名 称 |
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 |
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 |
地 址 |
许昌新区桃园路 |
许昌新区桃园路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 张国亭 主要负责人 贾国英 |
法定代表人 张国亭 主要负责人 贾国英 |
所有制形式 |
股份制 |
股份制 |
服务对象 |
社会 |
社会 |
经营性质 |
非营利性 |
非营利性 |
服务方式 |
门诊 急诊 住院 |
门诊 急诊 住院 |
注册资金(资本) |
合计9588.194万 |
8516.59 |
固定资金8588.194万 |
1798.62 | |
流动资金1000 万 |
7557.57 | |
诊疗科目 |
预防保健科 内科 外科 妇产科 妇女保健科 儿科 儿童保健科 眼科 耳鼻喉科口腔科 皮肤科 皮肤病专业 精神科 肿瘤科 急诊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病理科 医学影像科 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 医学美容科 |
预防保健科 内科 外科 妇产科 妇女保健科 儿科 儿童保健科 眼科 耳鼻喉科口腔科 皮肤科 皮肤病专业 精神科 肿瘤科 急诊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病理科 医学影 像科 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 |
床位 |
150(张) 牙椅1(张) |
150(张) 牙椅1(张)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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