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备注 | 公开范围 |
范琦未取得《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罚款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范琦 | 范琦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元; 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2017.1.17 | 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411002 | |||||||||
许昌丽娜医疗整形美容门 诊部未严格执行消毒隔离 制度案 | 罚款 | 未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行为,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许昌丽娜医疗整形美容门诊部 | 杨志超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2017.3.23 | 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411002 | ||||||||||
许昌市魏都区长城门诊部 不执行国家有关消毒规范 等案 | 警告 | 罚款 | 1.该单位不执行国家有关消毒隔离制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2.该单位不执行国家有关消毒规范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第3.1.1.7,《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3.该单位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许昌市魏都区长城门诊部 | 胡维维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2017.3.23 | 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411002 | |||||||||
许昌爱尔眼科医院医 疗污水未进行严格消毒等案 | 警告 | 罚款 | 1.该单位未能提供检验科空气、台面、手卫生监测报告,不执行国家有关消毒规范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第8.1,《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2.该单位使用过期消毒剂,不执行国家有关消毒规范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第5.2.2,《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3.该单位医疗污水未进行严格消毒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4.该单位医疗废物收集人员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未进行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5.该单位未能提供检验人员王艺璇的检验人员资格证明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许昌爱尔眼科医院 | 李力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 2017.4.18 | 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411002 | |||||||||
许昌晗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警告 | 罚款 | 许昌晗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许昌晗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4110023300995686 | 刘小涛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170615 | 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