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将经市卫生局审核,现将拟批准变更医疗机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许昌市卫生局中医科,联系电话:2663363,传真:2663363。
项目 原核准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称 东城区邓庄乡于庄村卫生室
地址 东城区邓庄乡于庄村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于德军张浩
所有制形式 集体
服务对象 社会
经营性质 非营利性
服务方式 门诊
注册资金(资本)合计:40万元合计:万
固定资金:35万元 固定资金: 万
流动资金:5万元 流动资金: 万
诊疗科目 全科 医疗科
床位(牙椅) 床位:无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