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是一项涉及民生、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加强监督监测,城区生活饮用水2016年第二季度水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群众可以饮用。 依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在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市中心血站、市联通公司、市行政服务大厅、许昌日报社、亿园宾馆、市药检所、瑞贝卡自来水公司、西关派出所、市建设路小学、市妇幼保健院、四通阳光新村、瑞祥新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绿城小区、市地税局稽查大队、市第二印刷厂、市烟机配件厂、市交通医院、市质检中心、是特殊教育学校、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等科学、合理布局24个监测点,覆盖了机关、企业、学校、居民小区,从而全面掌握市区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状况。 2016年第二季度,市疾控中心在水源水和城区24个监测点共采集样品28份,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游离余氯、PH值、耗氧量、砷、铝、铅、菌落总数、总大肠菌数、耐热大肠菌数等44项指标均合格,我市水源好、技术先进、管理有序、严格检测、科学控制,自来水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市民可放心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