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经卫生计生委审核,初步认为通过2016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科,联系电话:2663363,传真:2128001。
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20日
2016年度校验合格医疗机构名单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地址 |
机构级别、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服务对象 |
经营性质 |
床位(牙椅) |
诊疗 科目 |
所有制形式 |
主管单位 |
许昌长泰建设工程公司卫生室 |
许昌市解放路南段 |
卫生室 |
张辛央 |
内部 |
营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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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科 |
私人 |
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