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公示(西医2017009)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核,现将拟批准变更医疗机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许昌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6066302。
2017年7月24日
医疗机构变更事项
项 目 | 原核准登记事项 |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
名 称 | 许昌监狱医院 | |
地 址 | 许昌市百花路中段 | 许昌市东城区东鹏街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 陈军 | |
所有制形式 | 公有 | |
服务对象 | 内部 | |
经营性质 | 非营利性 | |
服务方式 | 门诊、急诊、住院 | |
注册资金(资本) | 合计100万 | |
固定资金70 万 | ||
流动资金30 万 | ||
诊疗科目 | 预防医学科 急诊医学科 中医科 外科 内科 | |
床位 | 20张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