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公示(西医2017010)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核,现将拟批准变更医疗机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许昌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6066302。
2017年7月24日
医疗机构变更事项
项 目 | 原核准登记事项 |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
名 称 | 长村张乡徐庄村卫生室 | |
地 址 | 长村张乡徐庄村 |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 卢小燕 | |
所有制形式 | 集体 | |
服务对象 | 村民 | |
经营性质 | 非营利性 | |
服务方式 | 门诊 | |
注册资金(资本) | 合计15万 | |
固定资金12万 | ||
流动资金3 万 | ||
诊疗科目 | 全科医疗科 | 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
床位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