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将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核,拟批准变更医疗机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许昌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6066302。
2017年9月30日
医疗机构变更事项
项 目 |
原核准登记事项 |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
名 称 |
许昌东城区永丰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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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智慧大道永丰国际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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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 刘 崇 主要负责人 杨 红 |
刘崇 张会超 |
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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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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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质 |
非营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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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 |
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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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资本) |
合 计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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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金 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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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 1.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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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科目 |
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中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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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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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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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变更事项
项 目 |
原核准登记事项 |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
名 称 |
许昌东城区爱牙口腔门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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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建安大道帕拉迪奥小区11幢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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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 杨志刚 主要负责人 刘其伟 |
杨丽明 周航毅 |
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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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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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质 |
非营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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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 |
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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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资本) |
合 计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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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金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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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 1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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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科目 |
口 腔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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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 位 |
4(牙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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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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