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初步认为通过2017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许昌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联系电话:6066302。
许昌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11月22日
2017年度校验合格医疗机构名单
医疗机构 |
地 址 |
机构类别 |
法定 代表人 |
服务对象 |
经营性质 |
床位 |
牙椅 |
诊疗科目 |
所有制形式 |
主管单位 |
许昌市丰产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丰产路北段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董木成 |
社会 |
非营利性 |
30 |
1 |
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 外科 妇产科 妇女保健科 儿科 口腔科 急诊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 中医科 |
国营 |
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