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选用会计师事务所询价函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10-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内部审计相关要求,规范我单位财务收支,明确经济管理责任,强化内部管理控制,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控制工作的规定》《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共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我单位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202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密封后送至市卫生健康委财务科,财务科根据要求和程序进行综合评判后最终确定中选单位。

一、要求:

1.有相应的资质;

2.有开展审计工作必要的履职能力并认真履职;

3.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4.拥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5.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截止日期:2022年10月20日24:00

联系人:马亚来   联系电话0374-6066299

附件: 2021年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资产负债表.docx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