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卫药政〔2018〕1号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
2018年河南省药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省直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2018年河南省药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加强目标管理,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各地、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过程中好的做法进行总结,及时报送我委。
2018年2月8日
2018年河南省药政工作要点
我省药政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卫生计生重点工作部署,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转作风的总体要求,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为主线,在基本药物制度方面寻求突破,在药物政策研究方面不断加强。
一、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1.提高使用比例。以评选基本药物使用示范单位为抓手,不断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保障上下用药衔接,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要将使用比例提高3%。
2.完善考核办法。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补助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监测评价。抓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报表上报工作,实时掌握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断完善政策。
二、推动药品购销“两票制”全面实施
1.研究制定“两票制”实施细则。明确生产企业认定、票据审核、票据管理等政策规定,探索运用信息化等便捷手段推动落实“两票制”。
2.开展“两票制”政策解读。对各级医疗机构和有关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就“两票制”政策背景、目标任务、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
3.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督导检查通报制度,确保6月底前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票制”。
三、加大监管力度
充分利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信息汇总分析功能,根据数据分析,加强药品、耗材(试剂)采购使用情况的监管,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1.实施“三线控价,三级监管”。采取外省最低价、本省最高价、本省中间价控制采购价格,实施省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三级管控,不断规范采购行为,不断降低采购价格。
2.强化监督检查。监督医疗机构落实有关直接挂网药品采购政策,严格遵循网上采购操作规范,确保直接挂网药品采购全过程在网上进行,禁止网下交易。建立药品和高值耗材采购季度分析、半年通报制度,建立函询和约谈制度。
四、做好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印发《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的通知》,完善全省高值耗材采购信息库,督促各地组成公立医疗机构议价采购联合体,与高值耗材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议定采购价格。加强高值耗材采购使用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网下采购。临床急需且挂网目录中无替代品的,做好备案采购使用管理,备案采购金额占比不得超过5%。
五、强化直接挂网药品采购管理
坚持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县域药品采购联合体和城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的议价采购作用,规范议价规则和程序,进一步降低药品采购价格。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目录遴选、采购入库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程序,加强采购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开展网上采购工作。
六、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
1.完善会商联动机制。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工作规则,健全组织,明确职责。根据短缺药品情况,启动会商联动机制。
2.健全监测预警网络。充分发挥覆盖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四维短缺药品监测网络,保证监测信息及时准确,并做好收集和汇总分析。
3.制定短缺药品清单。根据短缺药品信息监测结果,并结合河南实际,制定省级短缺药品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保障临床供应。
七、持续提升合理用药水平
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药学服务能力。加强医务人员、药学人员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联合省总工会举办全省基本药物合理应用知识技能竞赛,扩大参赛范围,为特等奖获得者按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八、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针对医改新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药物政策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我省药物政策。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学服务标准研究》《药学服务价值及药事服务费标准量化》等课题研究。
九、加强作风建设
药政干部队伍落实好“一岗双责”,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十、统筹做好其它工作
持续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月”活动,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编印《河南药政工作简讯》,加强全省药政工作经验交流。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