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许昌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质量控制现场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考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 、《河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现场考核工作的通知》(豫职质控[2021]3号)等。
二、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要站在为企业提供合格的职业健康检查服务、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角度,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自查和梳理本单位在仪器设备、职业健康检查和报告等工作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二)严格要求。许昌市职业健康技术质量控制中心要充分发挥质控中心的作用,严格要求,对在考核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情况要及时汇总上报。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积极与市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科主动对接,针对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相关专家进行沟通,及时整改,特别是至今未完成信息系统对接适配性改造工作的单位要尽快完成改造工作。
(三)务求实效。市职业健康技术质量控制中心要利用本次现场考核,全面了解职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现状、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提升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工作水平,杜绝流于形式,走过程的现象发生。
三、职责分工
(一)许昌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许昌市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现场考核工作。
(二)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许昌市职业健康技术质量控制中心,承担本次现场考核工作的技术评估,协助卫生健康委实施考核工作,组织专家完成现场考核,并撰写质量控制考核评估报告。
四、考核对象
许昌市辖区内全部1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做为本次质量控制现场考核对象。
五、考核方法
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考核表》(附件)的要求,通过查阅文件、询问、体检系统审核、实操等方式,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体系组织架构、管理运行、内部质量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外部质量管理等方面情况分别进行质量考核。重点考核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是否正常以及能否保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
具体考核方法详见《2021年许昌市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方案》附件4“2021年重点职业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方法”及《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现场考核工作的通知》(豫职质控[2021]3号)。
六、考核时间
2021年9月6日鄢陵县、9月7日长葛市、9月8日禹州市、襄城县、9月9日-10日魏都区、市直单位。
联系人:市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科,康宁
电子邮箱:xcszfs.sina.com
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2.2021年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考核表